会员服务
一、服务宗旨
坚持全心全意为企业和企业家服务的根本宗旨。以《广东省企业和企业经营者权益保护条例》为依据,依法维护企业和企业家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协调企业与政府、经营者和劳动者的关系;坚持改革创新,不断增强综合服务功能,多方位、多形式地为企业和企业家服务,努力将省企联两会办成企业的家园、政企的桥梁、交流的平台,为企业全面深化改革,实现广东“三个定位、两个率先”的目标作出贡献。
二、服务理念
弘扬专业、敬业、乐业的企联精神,坚持热心、用心、细心、贴心的服务理念,热爱企业,敬重企业家;努力学习,提升服务能力,爱岗敬业,甘于奉献,团结协作,开拓创新,共同为会员企业和企业家提供优质服务。
三、服务内容
(一)本会会员可享受以下免费服务:
1.依法维护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根据省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广东省企业和企业经营者权益保护条例》和省政府授权,代表全省企业和企业经营者,在广东省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中积极反映、争取和维护企业和企业家权益,协助企业解决劳资纠纷、协调企业与政府的关系等方面的问题,努力为企业经营发展创造和谐的劳动关系环境。
2.获邀出席每年一度的“广东省企业家活动日”大会。
3.获邀赴省内大中型企业参观考察、学习交流。
4.获邀参加“广东省企业维权大讲堂”
5.定期寄送我会主办的《南方企业家》、《会员通讯》、内部资料等。
6.寄赠我会主办的重要服务项目的专项课题报告。
7.邀请参加我会与政府部门、科研院所、高等院校联合举办的研讨会、论坛等。
(二)理事会成员享有VIP服务:
1.出席新年茶话会。邀请老领导、会长、副会长及部分常务理事参加。
2.推荐参加省委、省政府组织的党政代表团或经贸代表团赴外省经贸考察。优先推荐副会长参加,适当推荐常务理事及部分理事参加。
3.邀请参加企业高层联谊活动。优先推荐副会长参加,适当推荐常务理事及部分理事参加。
4.优先安排参加有省领导和政府部门领导参加的其它活动。
5.副会长出席协会举办的会议,包括各类重大服务活动项目发布大会,在主席台就座。
6.执行机构领导走访副会长、常务理事、理事单位,主动向他们汇报协会工作情况,尊重和听取意见。
坚持全心全意为企业和企业家服务的根本宗旨。以《广东省企业和企业经营者权益保护条例》为依据,依法维护企业和企业家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协调企业与政府、经营者和劳动者的关系;坚持改革创新,不断增强综合服务功能,多方位、多形式地为企业和企业家服务,努力将省企联两会办成企业的家园、政企的桥梁、交流的平台,为企业全面深化改革,实现广东“三个定位、两个率先”的目标作出贡献。
二、服务理念
弘扬专业、敬业、乐业的企联精神,坚持热心、用心、细心、贴心的服务理念,热爱企业,敬重企业家;努力学习,提升服务能力,爱岗敬业,甘于奉献,团结协作,开拓创新,共同为会员企业和企业家提供优质服务。
三、服务内容
(一)本会会员可享受以下免费服务:
1.依法维护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根据省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广东省企业和企业经营者权益保护条例》和省政府授权,代表全省企业和企业经营者,在广东省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中积极反映、争取和维护企业和企业家权益,协助企业解决劳资纠纷、协调企业与政府的关系等方面的问题,努力为企业经营发展创造和谐的劳动关系环境。
2.获邀出席每年一度的“广东省企业家活动日”大会。
3.获邀赴省内大中型企业参观考察、学习交流。
4.获邀参加“广东省企业维权大讲堂”
5.定期寄送我会主办的《南方企业家》、《会员通讯》、内部资料等。
6.寄赠我会主办的重要服务项目的专项课题报告。
7.邀请参加我会与政府部门、科研院所、高等院校联合举办的研讨会、论坛等。
(二)理事会成员享有VIP服务:
1.出席新年茶话会。邀请老领导、会长、副会长及部分常务理事参加。
2.推荐参加省委、省政府组织的党政代表团或经贸代表团赴外省经贸考察。优先推荐副会长参加,适当推荐常务理事及部分理事参加。
3.邀请参加企业高层联谊活动。优先推荐副会长参加,适当推荐常务理事及部分理事参加。
4.优先安排参加有省领导和政府部门领导参加的其它活动。
5.副会长出席协会举办的会议,包括各类重大服务活动项目发布大会,在主席台就座。
6.执行机构领导走访副会长、常务理事、理事单位,主动向他们汇报协会工作情况,尊重和听取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