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财政多举措支持企业复工复产 企业可在疫情解除后补办补缴“四险一金”
为全力支持和推动受疫情影响的各类企业复工复产,广东省财政厅充分运用财政政策工具,落实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资金支持和支持金融强化服务,研究提出支持企业复工复产财政政策措施,为企业复工复产提供财政支撑。
用足用好财税减负政策,进一步减轻企业经营负担。在中央政策允许范围内,切实减轻企业税费负担。在疫情防控期间,准许企业延期申报纳税。对符合延期缴纳税款条件的企业,依法延长不超过三个月的税款缴纳期限。对纳税确有困难的企业,依法合理予以减免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对“定期定额”户,合理调整定额或简化停业手续。及时落实小微企业普惠性减税等政策。同时,自2020年1月1日起,对疫情期间纳入广东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所需药品、医疗器械应急审批程序的药品、医疗器械产品,免征其药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费;疫情结束后,对于在疫情期间通过应急审批程序获批批件仅在疫情防控期间有效的药品、医疗器械产品,申请人再次申请相同行政许可事项的,其注册收费标准按零收费执行。加大技改资金支持,企业在规定期限内通过技术改造扩大疫情防控急需重点调拨物资产能或转产上述物资的,对其符合条件的设备购置额加大奖励力度。
用足用好财政金融政策,进一步缓解企业融资难题。灵活运用贴息等手段,省财政对相关企业扩大口罩机等重点急需设备及关键、紧缺零部件生产予以资金支持;对创业者个人或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可视情展期l年,并继续享受财政贴息支持。积极争取中央财政资金,对国家和省确定的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在人民银行专项再贷款支持金融机构提供优惠利率信贷支持的基础上,按企业实际获得贷款利率的50%进行贴息,贴息期限不超过1年。统筹省级扶持中小微企业专项资金,依托广东省中小企业融资服务平台为贷款企业提供贴息和风险补偿服务。鼓励市县财政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中小企业给予贷款贴息、应收账款融资等重点支持,省财政给予适当补助。同时,鼓励全省各级财政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畜禽水产养殖企业、休闲农业企业给予适当补助。
积极配合形成政策协同,进一步降低企业用工成本。配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对受疫情影响不能按时缴纳“四险一金”的企业,允许延期至疫情解除后三个月内补办补缴,继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工伤保险费率的政策,减轻社会保险负担;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继续对不裁员、少减员的企业实施稳岗返还失业保险费,鼓励受疫情影响企业与职工协商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发放援企稳岗补贴,对职工因疫情接受治疗或被医学观察隔离期间企业所支付的工资待遇,按照不超过该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基数的50%补贴企业,所需资金在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奖补资金中列支,减轻企业用工负担。
共战疫情,暖企援企,广东各地也相应出台了相关的政策。
稳定生产经营、实现纾难解困,广州市政府6日审议通过15条措施扶持中小微企业发展,覆盖餐饮、商贸、交通等受疫情冲击较大的行业、企业和105万户个体工商户。
广州明确,为实施援企稳岗政策,预计将为企业减负约50亿元。对承租市属和区属国有企业物业用于线下商业实体店经营的中小微企业,减免2020年2月和3月房租或铺租,预计市属国有物业将减免租金6亿元。
在金融扶持方面,除银行不得盲目抽贷、断贷、压贷外,广州针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餐饮、住宿、旅游、商贸、交通等行业,鼓励银行机构在原有贷款利率水平上降低10%以上,确保2020年上半年小微企业和个人经营性贷款融资成本低于2019年同期,从总量上要求信贷余额和户数不低于2019年同期。
在援企稳岗政策方面,广州要求阶段性调整全市失业保险浮动费率至2020年12月底,原缴费系数为0.6的下调为0.4,原缴费系数为0.8的下调为0.6。对符合不裁员少裁员等条件的参保企业,可返还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
在税费减免方面,因受疫情影响,企业发生重大损失,生产经营活动受到重大影响,且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可申请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
为加强激励引导,广州市财政统筹安排5亿元,对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保障中小微企业运转工作中的金融机构和各类企业给予财政奖励。
对一季度规模以上工业产值同比增加一定规模的工业企业给予最高3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疫情防控应急保障生产企业给予一次性10万元奖励;对不裁员、少裁员的参保企业,按其上年度获得稳岗补贴金额的50%给予资金配套支持。
对租用区属国企经营用房和仓库的租金一免两减半、对孵化器减免企业租金给予最高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针对进口防疫物资建立绿色通关和快速通关受理机制,确保通关“零延时”。
2月11日,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分别发布《关于征集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名单的通知》《关于征集第一批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名单的通知》。
面向深圳全市征集参与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名单,列入名单的企业将获优惠利率的专项贷款及贴息。
本次申报主体为在深圳市(含深汕特别合作区)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主要包括五种类型:
一是生产应对疫情使用的医用防护服、隔离服、医用及具有防护作用的民用口罩、医用护目镜、新型冠状病毒检测试剂盒、负压救护车、消毒机、消杀用品、红外测温仪、智能监测检测系统和相关药品等重要医用物资企业。
二是生产前述物资所需的重要原辅材料生产企业、重要设备制造企业和相关配套企业。
五是为应对疫情提供相关信息通信设备和服务系统的企业以及承担前述物资运输、销售任务的企业。
在支持方式上,人民银行将向相关全国性银行和疫情防控重点地区地方法人银行发放专项再贷款,支持其向列入名单内企业提供优惠利率的专项贷款。同时,对享受人民银行专项再贷款支持的企业给予贴息支持。
据悉,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实施名单制管理后,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及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将分别对申报企业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按程序上报。其中全国性名单由国家发改委、工信部确定,地方性名单由广东省发改委、工信厅确定并报国家发改委、工信部备案。
2月5日晚,珠海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业共渡难关的若干政策意见》(以下简称政策意见),政策意见内容共为10项。
根据新政,珠海企业在疫情防控期间按照省疫情防控指挥部的通知精神,延迟其招用的湖北籍员工或现仍在湖北的员工返回企业岗位,自文件下发之日起至员工正式返岗期间,因此类岗位人员不足而造成困难的企业,可向政府申请延迟复工补助,具体政策由政府部门研究制定。
政策意见下发之日起至疫情解除后3个月内,企业新招用员工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每人500元标准给予企业招工补贴,每人可享受一次。每家企业最高补贴100万元。
对受疫情影响较大,同时符合珠海产业发展方向的中小企业、或对民生保障有重要作用的中小企业,以及疫情防控医用物资重点保障企业,银行机构给予信贷支持的,纳入珠海市“四位一体”融资平台,给予贷款企业50%政府风险分担,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另外,对获得国家科技部、广东省科学技术厅2020年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科技攻关应急项目支持的项目,按国家、省支持金额的50%给予配套支持,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支持企业或企业联合医疗机构开展应急科技攻关,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应急防治研发、生产抗新型冠状病毒药品、诊断设备等产品的研发项目给予支持,单个项目最高支持额度不超过100万元。
将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纳入社会发展计划项目申报范围,重点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应急防治和疫情防控技术应用推广,单个项目最高支持额度不超过50万元。
2月17日,惠州市政府党组书记、市长刘吉主持召开市政府党组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惠州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企业共渡难关十条措施》。
会议指出,该十条措施主要从帮企暖企行动、支持应急物资生产、减轻社会保险负担、加强招工招聘服务、减轻税费负担、金融纾困服务、减轻租金负担、进出口支持等方面着手,缓解或解决企业的困难。
在支持应急物资生产方面,对在应急防治药品、诊断设备以及防控物资等方面取得重大技术突破的研发项目,经市科技局认定给予财政资金补助。
在减轻税费负担方面,对确有特殊困难而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企业,由企业申请,依法延长不超过三个月的税款缴纳。
在减轻租金负担方面,对承租市、县(区)两级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受疫情影响较大不能正常经营的民营承租企业,在疫情期间免收两个月租金,减半收取第三、四、五个月租金。
2月10日,江门出台30条措施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其中,该市将对受疫情影响、符合延期缴纳税款条件的企业,依法延长不超过3个月的税款缴纳期限。
同时,对承租市直及各市(区)两级国有(含国有控股)资产类经营用房(不含住宅、公寓)且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民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实行2月份租金免收及3月、4月减免50%的优惠政策。
根据新政,江门将通过加大保障企业复工复产工作力度、加大财政金融支持、降低企业用工成本、减轻企业经营负担、优化政务服务等举措,全力支持和推动各类企业复工复产。
为降低融资成本,江门将对“政银保”融资项目实施期间成功实现融资的中小企业缴纳的保险费用(或担保费用)给予全额补贴,并对企业通过港澳地区进行融资的,给予贴息补助。
同时,该市对已发放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借款人因疫情接受治疗或被医学观察隔离的,可视情展期1年,并继续给予财政贴息支持;因疫情影响经营受损,在疫情发生期间未能及时还贷的,借款人可在疫情结束后30天内恢复正常还款并继续享受贴息。
对于受疫情影响较大的行业,江门金融机构不得盲目抽贷、断贷、压贷,可采取灵活调整还款计划、增加信用贷款和中长期贷款等方式,帮助企业渡过难关。
同时,该市还将引导商业银行加快和扩大LPR定价基准的运用,力争在原有贷款利率水平下浮10%以上,确保2020年企业融资成本不高于2019年同期融资成本。
新政还提出,江门将对受疫情影响不能按时缴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以及住房公积金的企业,允许延期至疫情解除后三个月内补办补缴;缴纳2020年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企业,可申请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
在疫情防控关键时期,云浮市云安区建立健康监测绿色通道帮助企业复工复产,对外地返岗复工人员进行“两问两检”,各项检查项目无异常即可当天出具健康证明,无需进行隔离观察。
2月14日下午,云安区创建复工复产人员绿色通道工作领导小组,并建立“绿色通道工作微信群”。企业快速上报,发改、工信部门收集汇总,快速备案,绿色通道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审批。在这场接力跑中,绿色通道工作领导小组坚持审核不松懈、标准不降低、步子不停歇,在确保安全可控前提下,最大限度压缩备案时间,全力为符合条件的企业亮“绿灯”。
自2月5日开始,云安区实行科级以上干部挂钩联系重点企业抓好疫情防控工作制度。2月8日,再次发文进一步明确区直科级以上干部和镇政府对企业复工复产工作的指导责任。各相关负责人下沉一线,指导企业做好复工复产准备,要求企业压实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复工程序、防控措施、防控设施及物资、人员排查、内部管理、场地卫生、宣传氛围”七个到位。
云安实行“一天一例会”“一企一专员”“一企一方案”工作机制,紧扣人员返岗、用工保障、防护物资配备、物流运输、产业链打通等环节,全力做好服务保障特别是节点疏通。坚持“先规上后规下、先重点后一般、先本地(员工)后外地、先急后缓”,对规模以上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落实区四套班子挂钩联系制度,“一对一”蹲点服务、“面对面”沟通协调。
聚焦企业当前面临的防疫物资不足、资金压力大等难题,云安区推出一揽子暖企实招,率先在全市发布《云安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支持企业共渡难关促进经济稳定运行二十条意见》,拿出1500万元,真金白银帮助企业复工复产、共渡难关。
为保障除重点疫区外的务工人员快速到岗,云安区专门成立指导服务小组,建立返岗核查绿色通道,将关口前移、服务前置,对企业递交的人员名册、车辆信息等资料,提前进行统一收集和有序核查。
在辖区内外来人员返岗复工的主要交通站场、高速出口等,设置企业复工复产绿色通道和服务站,安排人员轮流值班,加强防疫政策和知识宣传,积极协助企业做好异地返岗人员健康体检,提醒、督促返岗人员自觉配合做好体温检测、身份查验以及接触史、旅居史等情况登记。
围绕企业复工复产健康检查服务,云安区建立健康监测绿色通道。在云浮市疾控中心指导下,云安区人民医院成立企业复工复产健康检查服务小组,严格按照相关的检查项目及规程,对外地返岗复工人员进行“两问两检”(询问近期病史和接触史,检查血常规及胸肺部影像学检测),各项检查项目无异常即可当天出具健康证明,无需进行隔离观察;如发现异常,则迅速上报指挥部并通知用工企业,视情进一步做检查,或重点关注,或集中隔离。
云安区还建立起物流运输绿色通道,简化绿色通道查验手续和程序,提高通行效率,专门为复工复产企业运输车辆制发通行证,登记编号、车牌号码、司机个人信息等,持有通行证的司机进出测温点只需测温,无需下车,优先放行、快速通过。
上班员工“一人一档”,进出厂房宿舍测体温,吃饭时一人一桌……2月13日,在严密的疫情防控措施下,广东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已有300余名员工在岗复工。
“我们能这么快复工复产,得益于肇庆高要区开展的‘战疫情渡难关,百名局长进千企’大行动。”该公司压铸(本部)总经理莫建忠介绍,企业反馈的问题迅速得以解决,实现防疫复产两不误。
肇庆高要区新型冠状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负责人介绍,在肇庆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的指引下,该区下沉力量为重点工业企业及其上下游配套企业,“菜篮子”工程企业等1000多家重点企业开展“百名局长进千企”服务活动。为每家企业配备“1名区领导+1名局长+1名镇(街道)领导+1名企业负责人”,着力帮助企业解决防疫和生产经营中的烦心事,形成“一企一策”,帮助企业复工复产。
负责联系该公司的高要区工信局局长夏洪彬介绍,企业开工前一天,他和莫建忠通话沟通到凌晨1点钟。“临开工前,我们最担心的问题包括防护物资的紧缺、员工健康情况的排查、上游供应链企业的复工审批,以及运输车辆的通行审批等方面。这些问题向夏局长反映后,陆续得到落实和解决。”对于这一行动机制的高效,莫建忠竖起了大拇指。
近两天来,高要区共有65家规上企业经检查后符合条件复工复产,助力全区经济社会有序正常运转。肇庆全市6家口罩生产企业已经优先复工,多家企业获得政府支持新增口罩、消毒液等防疫物资生产线,助力企业复工复产。
广东“非接触”式办税新举措正在珠海、中山等五地试点
目前正值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关键期,广东税务积极拓展“非接触式”办税缴费服务,于2月11日起在珠海、中山、惠州、江门、阳江五地试点推出网上代开房屋租赁发票新模式,实现了“合同线上采集+线上申请+自助缴税+自行出票”的线上全程自助办理。
自然人代开房屋租赁发票一直是办税大厅的高频业务之一。纳税人按照房租周期,每月或每季度都要来办税服务厅办理一次,流程繁琐,耗时较长。因此,纳税人和税务人员都对提升相关业务效率有迫切需求。
此次税务部门在电子税务局中推出自然人代开房屋租赁发票业务,打破了空间和时间的限制,贴心满足纳税人的服务需求。已在税务机关采集了税源信息的纳税人动动手指,就可以轻松完成租房信息的录入,完成发票代开。
“广东省每年约有101万次自然人代开房屋租赁发票,如50%的纳税人选择网上代开电子发票,预计每年可节约纸张303万余张,全年共可为纳税人节约25.3万小时的办税时间。”广东省税务局征管和科技发展处负责人介绍。
同时,针对代开发票存在的痛点,广东电子税务局还同步在广州、中山、惠州、江门、阳江五地试点推出了存量房交易代开发票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