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了!这7个地方率先试点中小微企服务券
时间:2017-03-24
3月22日,广东省经信委和广东省财政厅发布了《关于开展中小微企业服务券试点工作的通知》。通知旨在提高服务券试点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和加强服务券使用过程的监督管理。据悉,企业服务券优先支持高成长型中小企业等,一年领取额最高可达2万元。
服务券有什么用?
服务券是中小微企业用于购买服务机构服务的财政补助凭证,是疏通中小微企业与服务机构之间的管道,既创新了财政资金使用方式,又体现了资金扶持的公开透明、公平普惠、专款专用和科学管理;既有利于提升服务机构的服务质量,又有利于中小微企业降低经营成本,提高经济效益和发展质量。
同时,中小微企业在一年内申请领取服务券总额度不得超过2万元。此外,每个服务合同可使用服务券的金额按不超过合同(发票)金额的50%核定补贴。
试点地方有哪些?
根据通知:在广州、肇庆、汕头、佛山市南海区、珠海高新区、兴宁市等6个省级小微双创城市示范开展中小微企业服务券(简称服务券)试点。同时在国家级小微双创城市示范江门市开展试点,资金自筹。
通知还指出,各试点地区今年4月10日前制定服务券试点方案,4月30日前完成示范平台推选和认定,6月30日前完成服务券的发放,10月30日前完成服务券的使用和兑现等工作。
原文链接:http://www.gdei.gov.cn/ywfl/zxqy/201703/t20170322_125907.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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